(一)三會制度、獨立董事和董事會秘書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
本公司已制定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股東會議事規則》、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、《總經理工作細則》、《獨立董事制度》、《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》及《董事會秘書工作制度》等相關制度。股東會、董事會和經理層能夠嚴格按照《公司章程》及有關規則、規定所賦予的職權,依法獨立、規范運作,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,在實踐中不斷優化治理結構,提升決策科學性與運行效率。
(二)股東會制度的建立及規范運作情況
依據《公司法》及相關法規,公司已制定了《公司章程》和《股東會議事規則》。公司股東會嚴格遵循《公司章程》和《股東會議事規則》的相關規定,進行規范化的運作。股東會負責對《公司章程》的修訂、董事、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、利潤分配、重大投資決策以及公司重要規章制度的建立等事項進行決議,切實履行了股東會的職能。
(三)董事會的建立健全及規范運作情況
公司已正式制定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。董事會嚴格遵循《公司章程》及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所規定的程序召開會議。除了審議日常事務外,董事會在高管人員的任免、重大投資決策以及一般性規章制度的制定等方面,切實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。
(四)獨立董事工作情況
公司獨立董事的數量、人員構成、任職條件及選舉程序均嚴格遵循《公司章程》、《獨立董事制度》以及證監會的相關法規。獨立董事制度的設立,進一步優化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,為保障中、小股東權益和促進科學決策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。
(六)戰略、提名、審計、薪酬與考核等專門委員會的設置情況
公司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、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。
戰略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與重大投資決策,并提出建議。主任:李慶文,成員:王鳴(獨立董事)、劉付亮。
提名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董事、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,并提出建議,廣泛搜尋合格人選,對董事候選人和經理人選進行審查并提出建議。主任:王鳴(獨立董事),成員:黃業德(獨立董事)、李慶文。
審計委員會主要負責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,監督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,負責內、外部審計的溝通,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,審查公司內控制度。主任:黃業德(獨立董事),成員:劉海波(獨立董事)、朱輝。
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員的考核標準,進行績效考核并提出建議,同時研究董事及經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,對董事會負責。主任:劉海波(獨立董事),成員:黃業德(獨立董事)、李慶文。